作者:佚名
主角:于飞,叶枫,锦衣,八王
分类:短故事
2024-11-01 13:02
第1章
我喜欢上了驻疆将领于飞,毕竟他又帅又能打。
可我和他之间,却隔着无数个不可能。
欺君之罪在上,我本以为这辈子只能和他做兄弟了。
直到有一天,我亲手提携的男下属看破了我的身份……
……
我归拢起西湖的龙井和南疆的燕窝。天气渐冷,于飞快要回来了。
我怕冷,本来不怎么喜欢冬天。可于飞镇守北疆,只有大雪封山的时候才能回来。
爱屋及乌,我也开始喜欢这冬天了。
虽然,我跟他之间隔着无数个不可能。
我,八王义子,叶枫,善使长鞭。
八王捡到我的时候,我只有八岁,本来也是父亲的掌上明珠。
但乱世遇匪,家破人亡。八王收养了我,我自幼习武,替他带队剿匪,很公平。
虽然,他当初本打算让我给他女儿九歌当丫鬟的。
但王府不缺这一个丫鬟,缺肯拼命的义子。
于是,我从富户的独生女儿叶凤,变成了八王的义子叶枫。
是我技压群雄,也是我心甘情愿。
如果不是乱世,内有匪患,外有侵兵,我该是平平安安长大,爹娘一定会帮我寻一户好人家,大概已然喝过了合欢酒。
然而八岁那年,一切都成了泡影。
所以,我要这天下太平。
幸而八王也这么想。
十五年过去,我不负他,他亦不负我。
门帘掀动,我回过头来。
进来的却是锦衣,他将手里包好的伤药递给我。
「这点小事,你让底下人过来送就好了,还用你亲自过来。」我笑嘻嘻地对他说。
锦衣是我的下属,小我几岁,晚几年进王府,却有一股狠劲儿。
我对他一贯尽力提携。心里有时候也不免暗想,如果他跟我一般大,只怕八王义子这个名号,还轮不到我。
锦衣却没有笑。
其实他长得好,瘦挑高个儿,皮肤也白,一双丹凤眼,笑起来脸颊还有一个小酒窝。他还讲究穿戴,宽肩细腰,锦袍皂靴,只怕一半的俸禄都给他穿在了身上。
不知道多少人误认为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世家公子。
锦衣低声问我:「枫少,您听说了没有?皇上要封你和于飞。」
我一时失神。
是,我早该料到,当今皇上是八王一母同胞的亲哥哥,是以对他十足放权,八王府屯私兵过万,专用于替皇上剿匪,在我手下管着。
于飞手下的十万大军,说是援疆,招募到开拔也是八王一手操办。在军界,可谓权倾朝野。
现如今,边疆略定,匪患将除,以皇上对八王的看重,也是时候封赏了。
但我朝自古没有女子封官的规矩。我这个义子,还是只能继续当下去。
若是道破,可算欺君之罪。
也罢,从此之后,远远地看着他,也就是了。
我安慰自己,但心中微微发酸。
稍一回神,我疑窦丛生,这是好消息,为什么锦衣却不像高兴的样子?
我思索了一下,了然。
近两年锦衣年岁和功力渐长,我已经不再亲自出手,只是在旁指点,多个山头都是他攻下来的。
他是不平了吧。
「锦衣。」我尽量和善地说道:「我们都知道,近几年是你的功劳大些。我不过是沾了义子两个字的光。过两年,也总是会轮到你的。」
锦衣站在我面前,比我高了大半个头,我得略略抬头看他。
这家伙越来越大胆了,以往他都站得稍微远点儿,免得我抬头,虽说我的身型已不算矮。
「封赏什么的,不重要。」锦衣问道:「只是,如果没有官职,是不是就不好娶官家的小姐?」
「你喜欢上谁家的小姐了?」我不禁问道,却在他的炯炯目光下,被迫移开了视线。
锦衣是遗腹子,如果不是当家主母非要赶他娘出门,也勉强算是个大族庶子。只可惜,现在他这样无官无职,那些嫡出的兄弟们怎么会认。
这才是,有人辞官归故里,有人星夜赶考场。我不想要的封赏,对他却极其重要。也难怪他失了礼数。
「我会上报八王,为你请功的。」我向他保证。
他却仍不退让:「如果是王爷家的小姐,得是几品官才够?」
我心里打了个突,「怎么也得是个四品吧。」我勉强笑了一声,自己都听得出来笑得空洞。
论才学,论武功,论谋略,锦衣都是有的,而况,他还这么年轻。他只欠缺一个出身。
但是要想官至四品,出身就尤为重要。
锦衣竟然冷笑了一声:「据说,于飞这次封的就是四品。」说完,他径自走了。
看不出来,锦衣也有内线。
过了几天,果然封赏下来了,我和于飞,都给了四品的官职。
八王在府中设宴招待大家。他日间劳碌,自己简单说了几句就休息去了,安排了亲生儿子子安作陪。
子安是文官,自己坐了主位,我和于飞分别左右而坐。我隔着座位,偷眼看他。
于飞有些晒黑了,身体看着却更结实。
他看到我看他,偷偷冲我点点头。
哼,算他识相!
于飞那边带的手下,都是棉布衣服,脸色也偏黑,体型粗壮。
而我这边的十多个少年,穿清雅缎面,以锦衣为首,肤色与普通人无异。锦衣也被封了个六品的官儿,穿了丝织暗纹的衣服,还特意配了玉带,在其中尤为出众。
论长相,我们略胜一筹。
不过论体格嘛,我也不得不承认,到底是于飞那边,更有男子气概。
西京军常年征战边疆,难得有美酒美食,性子直爽,都放开了划拳打闹。
子安自然知道八王放他过来,也是为了让宾主尽欢,更不会阻拦。
锦衣很快吃完了,站在我身后。
于飞有点诧异,问他:「小兄弟,怎么不坐下喝酒?」
锦衣一脸淡然地说:「我不喝酒。能站在枫少身边,是我的荣幸。」
我在心里,给锦衣竖起了大拇指。
不错嘛!很给我面子。但是表面上却说:「不用那么客气,这里也没外人,叫我叶枫就行。」
锦衣回道:「是。」
锦衣这一本正经的样子,我到底有些不习惯,站起身来,拿了酒壶,去跟于飞斗酒。
于飞虽然在战场上豪气干云,酒量却是稀松平常,比我差得远,推辞说,再喝就醉了。
桌边闪出来一个人,自告奋勇替了一杯酒。
我认得是于飞手下古晶。
小鱼小虾还想拦我?
借着一点酒劲儿,我一定不依不饶,抓着于飞的手不放,要敬于飞。
天知道我有多想亲近他,但是,我最多,也只能握住他的手而已,再接近是不行的。
他眼睛却是亮闪闪的,笑着低声道:「痒,你别这么挠我。」
他见到我也很高兴。我们一向交好,他惯着我喜欢挠手的小毛病。他那些价值连城的伤药,全是王府特供,我买的。王爷义子,自然有特权。
古晶在旁边不明所以,干着急,说道:「飞将军喝酒,跟我喝酒,是一样的!」
我笑:「古晶你这么口齿伶俐,怎么不知道,枫少敬酒,还有代的吗?要么你就唱个曲儿,枫少开心了,就不怪罪。」
古晶尚未答话,于飞倒是真的有些醉了,说道:「这有何难?枫弟,我唱个曲儿给你听。」
开口就是《离乱苦》。曲子凄美又铿锵有力,是边塞将士们常唱的一曲。
于飞嗓音浑厚,说是唱给我听,还特意加了内力,一时传出很远。
突然有一道女声加入进来应和,嗓音清脆高亢,和于飞的低沉浑厚相映成趣。听声音,是隔壁院落传来。
我愣住了。
唱歌的是王爷的女儿九歌。
我和子安对视一眼。
九歌一向听多了戏词话本,最敬佩行军打胜仗的人,一曲《离乱苦》早学得滚瓜烂熟。她音色优美,但轻易不唱,加之身在内院,估计是想着应和一番也没什么大不了。
八王不拘小节,对这个女儿也没旁人那些规矩,可子安为人谨慎,如何听不出九歌的声音?未免觉得有些不妥。
为免旁人起疑,他岔开说道:「王爷早知道你们回来会热闹,安排了歌舞助兴,可惜今儿天色晚了,只唱歌可没意思,要是有人舞剑就好了。」
我知道他的意思,一时兴起,跳入场中,鞭随人动,长鞭搅着夜幕,银光闪闪,说道:「子安哥看好了,这是雨夜凤飞的招式。」
雨夜凤飞,是我和于飞自创的合练招数。
于飞正自面红耳赤地唱歌,不能舞剑。
锦衣不动声色,提剑补位。
我对锦衣可谓倾囊相授。银鞭长剑,雨夜凤飞,这些招数本就是我教他的。他聪明又好学,而况,凡是我教他的,他何止多练三遍。
锦衣的双剑和我的长鞭舞至最后,已经混作一团,无分你我。
于飞最后一句唱完,我和锦衣收势站好。
「好,好!」子安兀自叫好,大家也一起鼓掌。
于飞酒量不行,又唱了半天歌,已经面红耳赤。
我刚要去找他,锦衣在我身后,用极低的声音问道:「你以前说过,雨夜凤飞,要心意相通才练得好,是不是真的?」
我差点没摔一跤,猛地回头看向锦衣。
他却像是有些悲伤:「我们合练的这次,究竟好不好?」
我心下有些不忍,柔声说道:「已经很好了」。
不知道他喜欢上了哪家的小姐,失魂落魄成这样。
不过,六品的官职,到底是不够的。金鳞岂是池中物,锦衣若能得到助力,一定不会止步于此。可他娘当初被赶出来,他自己也骄傲,断然只有同族求他回去,没有他求同族兄弟接纳的道理。这事儿,拧住了。
「枫弟,你来这边!」于飞整张脸都涨红了,拍着身边的位置叫道。
我向他走过去,我能感觉到,锦衣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我。
子安匆匆跟我道别,让我把大家安顿好,他一定是回去内院教育亲妹妹九歌去了。
曲终人散,于飞又喝多了。
我本来想让锦衣带着大家去休息,却怎么也找不到他。
我有些气恼,锦衣历来行使周全,我一个眼神就把事情办妥了,还没出现过找不到人的情况。也不知道是哪家小姐这么美若天仙,把他搞得丢三落四。我只好安排人带着古晶他们出门回营,自己扶着于飞,进了客房。
「枫弟,枫弟……」于飞稍稍醒了点酒,睁眼看到是我扶着他,跟我说悄悄话:「我今天是不是又喝多了?给你添麻烦了?」
「飞将军,你这也是四品官了,酒量还这么差可不行。」我把他放在床上靠着:「我倒点水给你喝。」
他却拉住我的手不让我走。
「别叫我飞将军,听着客气,叫我于飞。枫弟,我没喝醉。」他摸出一个羊皮袋来,从里面拿出一枚古玉:「这是塞外一名老人家硬要塞给我的。他经商被劫,给我们路过救了。我推辞不过,可又懒得挂这些零碎,你帮我收着?」
我接过细细瞧了,这块古玉翠生生的,通透得很,王府里面也难得一见:「你只怕是救了人家亲儿子的命吧?这可不是一般的成色,难得你有这样好的东西送我。」
于飞笑笑:「我救了他全家呢。这些年来,你给我的伤药,都是上好的,古晶在外面买的,从来也比不上你带过去的。可惜我家贫如洗,只有一卷祖上传下来的兵书,你又用不着。你劝我不要藏私,教给戴老将军的两个儿子,他对我感激得很,这次专程上折子,把大半功劳都安在我身上了。」
我也看着他笑,他英气逼人,只是在塞外晒黑了点,却更添了一些男子气概。眉梢一颗黑痣一闪,不仔细看,看不出来。
「那我就收下了。」以前他也送过我许多东西,只是,塞外贫瘠,哪里比得过江南王府。这枚古玉,大概是他最贵重的东西。
「枫弟。」于飞靠在床边,酒已经醒了大半:「我知道你要这天下太平。转过年去,我有信心,打过玉门关外,从此保你边疆太平。你觉得我做的如何?」他冲我挤挤眼,半是得意,半是感慨。
「太平了,你也好回家啦。」
虽然知道有无数个不可能,但是,边疆安定,就能经常能在西京看到他,也是好的。
「回了西京以后,我要买个离王府近的宅子,好找你喝酒。」于飞已经有些困了,但是他强忍着睡意,问我:「枫弟,你喜欢什么样的媳妇儿?等我回来,我们两家常来常往,指腹为婚可好?」
我本来握着他的手,这时放开了,强笑着问他:「如果说,我不能娶媳妇儿呢?」
他瞪大了眼睛看我,突然翻过来身,抓住我的手:「枫弟,对不起。」
他急得脸上冒了汗:「你这话千万别对外人说,对你不好。我们悄悄儿的,不让别人知道,我把第一个儿子送给你。」
你这是当我不举了!我可谢谢你了啊!
我借口困了,离开了客房。于飞自始至终,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是说错了话。
我心里酸楚。
是,天下太平之后,他也总要成家的。
我心事重重地推开院门,却没想到在院子里碰到了锦衣。收拾酒席的时候他不在,原来躲在院子里等我。
「你有什么事吗?」我摘下披风,锦衣随手接过,挂在衣架上。多年来,我当他是弟弟一样,比别人要亲近得多。
油灯下,他的表情阴晴末定:「真的只有四品官职,才能娶王爷的女儿吗?」
「问你看上谁家小姐了,你又不说。」我对自己一手提拔的锦衣的幸福,是实实在在的关心:「你放心,你还年轻,过两年再升职也不是不可能。我这些年也攒了不少的财物,你带过去,自古财帛动人心,再找人去说道说道,也许有希望。」
锦衣突然一把抱住我,脸埋在我肩头,闷闷地说道:「如果,那个女儿,是你呢?」
第2章
轰的一声,我心中炸开了一道天雷。
慌乱中,我忘了推开他。
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?
我一向隐藏得很好。
不过,他办事能力这么强,把它用在我身上,确实也很有可能露馅。
这些管中窥豹、追丝剥茧的查证方法,多数还是我亲手教的。
我竟然忘了,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十岁的孩子,已经长得比我还要高了。
「于飞已经是四品了。」他闷闷地说道,我觉得有什么东西,大颗大颗地掉下来,打湿了肩头的衣服。
「我没有机会了对不对?」他抬起头来看着我,两个眼睛红通通的。
「我……你……」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这真是自作孽,不可活。
「王爷的义女,也要四品吗?六品真的不行?」他仍然紧紧地抱着我,那么悲伤,甚至有些绝望。
「你究竟在想什么!」我迅速冷静了下来,冲他低吼:「如果有人传出去,八王义子叶枫,是一名女子,还被授了四品官职,这可是欺君之罪!就算八王推说不知道真相,那么,我,也是会被砍头的!」
大概我的表情过于狰狞,锦衣居然忘了哭。
我于心不忍,拿袖子给他擦擦脸:「你也是有官职在身的人了,以后不要这么幼稚好不好。」我叹口气:「你以后看上哪家的好女儿家,我这些年攒下来的财帛,也够风风光光地把她娶进门了。也够让你那些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们刮目相看。你娘这些年,可不就盼着这些吗。」
「你真没打算嫁给于飞?你每年攒下来的钱,一半都给他买了伤药。」锦衣不依不饶。
我正色道:「没有。八王义子因为早年伤病,不能人事,所以终身未娶。这样的结局,也挺好。」
「既然这样,那我们一起去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,退隐山林,好不好?」锦衣不死心。
退隐山林?
他这些年背负着身世的困扰,绷着一股劲儿想要做出成绩来,认祖归宗,一退隐,不就什么都完了?
但他肯为我做到这一步,哪怕只是说说而已,我也已经心存感激。
我不能让他功亏一篑。
「不好。」我下了决心:「第一,我要这天下太平,现在还有战乱。第二,我,喜欢于飞。」
锦衣看了我半晌,我跟他对视。
「我知道了。」他心灰意冷地说道。
「我一向拿你当弟弟看。」我解释道。
「不需要。」锦衣突然下定了决心一般,冷冷地望着我:「我不需要你拿我当弟弟看。总有一天,你会发现,我也很强。什么四品,我也不放在心上。」他说完,冲我挥了挥手里的一卷东西。
这是?我揉揉眼睛,这好像是于飞祖传的那本兵书。
「我找他要来的。」锦衣的眼神变得很冷冽:「你说过,我很年轻,我学得很快。于飞能做到的,未必我做不到。」这样狠决的锦衣,才是我熟悉的那个人。
「我以后不在你身边了,你自己照顾好自己。」看着我诧异的眼神,他微微一笑,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,可是,笑意都没有到眼角。
「你要去哪儿?」我问。
「我要去升官发财,娶个好人家的女儿,封妻荫子,如你所愿。」锦衣一字一顿地说道,甚至有些咬牙切齿。
我清楚地知道,我和他之间,再也回不去从前了。
我向他伸了伸手,却也没有什么理由拦住他,到底还是放下了。
第二天,我听说锦衣向八王辞行,投入了修罗厂。
修罗厂是太子手下新组建的一支精兵,正缺新鲜血液。而且,太子新政,大力挖掘人才,修罗厂中,只问才干,不问出身。
北游牧每到冬天,就会龟缩到楼兰以北。
于飞就会带着西京军回京郊大营休整,而我,也得以和于飞相聚数日,去吃老杨家的羊肉炉。
这是一年中我最开心的日子。
到了晚上,酒店后面背街的小巷里,老杨家的小院子虚掩着门亮着灯,只有熟客会来。他最喜欢做的是涮羊肉和羊肉炉,酒只有女儿红和竹叶青。
那里从来没有菜单,有什么就给客人吃什么。
说是「蓬莱酒店」的真功夫,但在「蓬莱酒店」里,却从来吃不到这样好吃的羊肉。
这天下着大雪。
树上,院子里都积了一层厚厚的雪,鹅毛般的雪花,还仍然从天上掉下来。
刚刚傍晚,天色映着雪,竟然也不觉得昏暗,反而有一种爽朗的亮。
「羊肉炉还没好呢。」老杨招呼道。
在小院子里,我特意穿了一袭白衣,冲于飞说道:「就这里练吧。」
于飞点点头,拿出自己那柄乌金剑,飞身一跃,跳上了那棵洋槐树,树上的雪一丝也没掉下来。
雨夜凤飞,最早就是在这里诞生的。
每年吃羊肉炉的时候,还可以合练一下,大雪飘下来正好。这工夫可不是给人跳舞用的,这是扎扎实实杀人和救人的工夫。
等老杨把羊肉煮好,出去看时,我们已经收了武器,并排站在屋檐下看雪景。
然而,哪里还有什么雪景可看。
院子和小屋子,院子里那棵洋槐树上那些枝枝杈杈,一片雪影儿也看不见。
除了院角的一滩子泥水以外,整个院子干干净净。
这就是雨夜凤飞,一剑一鞭,合练的威力。
但是我们这次只来得及喝了一杯女儿红。于飞也没能住多久。皇帝在这大雪纷飞的夜里,驾崩了。
太子即位,新皇登基,禁娱乐,肃法纪,重用修罗厂。
北游牧得了皇帝驾崩的消息,不顾天寒地冻也来攻城。
戴饶老将军一边坚守不出,一边命人三百里加急求援。
新皇暴怒,给西京军下令:「不破楼兰不须还」。
于飞带队赴边疆,从冬到春到夏再入秋,北疆捷报频传,北游牧已被赶到玉门关外,苟延残喘,只差最后一击。
在这节骨眼儿上,我却在西京看到了于飞,风尘仆仆,失魂落魄的样子。
我伸手拉住他进了一个背街小巷:「你怎么会在这里?去年始至今,新皇启用修罗厂肃清法纪,重查官员,擅离职守,可是重罪!」
于飞显然是日夜兼程回来的,身上已经有些酸味儿,胡子拉碴的。他黯然说道:「我娘说我杀孽太重,一直住在霞西寺吃斋念佛,她一直身体好好儿的,可前些时,睡梦中,就……就过世了。」
我一时不知如何安慰,静了一会,说道:「我陪你,去送她。」
于飞并不推辞,和我并肩返回霞西寺。
寺里已经搭了灵棚,静心师太带着一众女尼在念往生经。
于飞长跪,我亦然。
他没什么亲戚,古晶等人尚在战场,京城的同僚又不知道他回来了。所以,只有我,在他身旁陪了三天三夜,直到三日后于母安然下葬于西郊。
送葬回来,我和于飞遇到了一队人马。
领头很眼熟。
双剑,剑身似有水痕,我知道,是见了血的缘故。
这一对前朝名剑水印,还是我送给锦衣的。
皇上到底还是知道了。另外,谁能瞒得过锦衣?那时我亲手教出来的,顶尖的人才。
「你可知道,出征期间,擅离职守是重罪?」锦衣现在已经不再穿那么华丽的衣服。他身上的飞鱼服,赫然已是四品印记。
我握住了腰间的软鞭。
于飞闪身站在我前面:「我离军前,已告知戴老将军代为禀报。」
「你可知道圣上如何批复?」锦衣现在已今非昔比,沉稳得很。
于飞默然,他并没有在原地等批复。就算情有可原,也是先斩后奏。
「圣上要以德治国,以法治国。年初曾颁下三条律令:凡贪赃枉法者,斩;擅离职守者,斩;徇私舞弊者,革职不再复用。圣上念你一片孝心,这才法外开恩,改为连降两级。」锦衣掏出圣旨来,他已是前任太子,现任皇上身边的红人。
于飞不再多说,向他拱了拱手,飞身上马,返回北疆。
我把手从软鞭上拿开,锦衣深深地看了我一眼。只是这里人多眼杂,不好说话。他在身前,别人看不到地地方,用拇指和食指冲我比出一个圆圈。
十年前,年幼的他练武,对自己要求颇高,总是一身伤地回来,是我手下最拼的一个。我当着众人不好说什么,晚点却要给他留一根棒棒糖。久而久之,碰到他在练武场上摔得头破血流,我路过的时候,就用拇指和食指比出一个圆圈,安慰他,有糖吃。
只不过很久以后,我才知道,他根本不爱吃糖。但这个手势,时至今日,他还记得。他劝我不要担心。
转过年来,北游牧已然平定,中原匪患,也已经销声匿迹。
于飞的西京军常驻西郊不妥,八王向新皇请辞,希望解散西京军,编入北疆,但新皇犹豫,还不曾准。
而锦衣,已然打了不大不小的几场胜仗,担任了禁军副统领,可谓是青云直上。他现在应该不会再纠结于六品的于飞。
我听说,他的兄弟们已经多次请他喝酒,只是,他暂时还不曾认祖归宗。
现在的他,已经比他们更强大。
清明前后,百越官员上奏,百越暴乱,新皇命人缴匪。
百越之地,多长毒虫蛇蚁,传闻百越不论男女,都会养蛊。
原本大家以山或峡谷为界,相安无事多年。
但近来百越王每隔不久便派人掳去一批汉族青年男女,传闻是拿去炼了毒药,弄得周围民心惶惶,纷纷背井离乡,投亲靠友。
派去缴费的人是于飞,带着一万西京军。我不知怎的,于飞走了以后,我经常心神不宁。
这天夜里,我突然在小院里看到了许久未见的锦衣。他穿着普通的夜行衣,但是我一看背影,就知道是他。
我要去点油灯,却被锦衣按住了手。他就势靠在我的耳边,轻轻地说道:「不要让人看到我来这里。」
「你有什么事吗?」虽然姿势有点那个,但是我一动不动。这一两年来,明面上,他和我并不来往。我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。
锦衣轻轻地笑了起来:「你的情郎,可能快要死了。如果我能救他,你要不要我救?」
黑暗中,我突然感到呼吸不过气来。
「别……开玩笑。」我结结巴巴地说道。
「你愿意犯下欺君之罪,跟我一起去救他吗?」锦衣的眼睛在夜里闪闪发光,像一只狼。
我双手环过锦衣的腰,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散了架。我不怎么会骑马。我跟他共骑,正在赶往百越的路上。
「这次你真的不用跟我一起。」我喃喃说道,身前是戴着面具的锦衣。
锦衣也喃喃回道:「可依有的人的马术,只怕等到了的时候,就真的什么都晚了。」
「你现在前程远大,擅离职守可不好。不必为了我……再说又这么凶险。」
「没看到我专程蒙了面吗?有可能拆穿我的人,这会儿正坐在我身后呢。」他伸手到腰间,覆住我的手。
「这世上除了我娘以外,只有你对我最好。你既然可以为了他去,我自然也可以为了你去。坐稳了,要想救人,就忍着点。」
我与锦衣共骑,十天没有下马,抢在三万大军之前,连夜进山。
新皇接到了百越官员拼死画出的地图,说是百越毒和山势险峻,怕于飞有失,命锦衣带三万兵士前往助阵。
那张地图此刻正在锦衣胸口,而三万大军,也在我们身后数十里之外。
大军脚程慢,我们带着几十个亲信死士,先行救人。身上是西京设计的新盔甲,全盔全甲,就算手上也没有一处露在外面,可防剧毒。
我们依地图赶到山顶的时候,正好看到百越王带着藤甲兵,在对面山腰向山下丢石头。
几个西京兵想去搬开石头,石头却扎手的很,一不小心就划破手指,划破的地方,一道黑线沿着破损处直冲心脏,越是武艺强的兵士,黑线爬得越快。口吐黑血,全身无力,这是中毒的迹象。
于飞在峡谷中,军士已经很狼狈,却听他朗声说道:「兄弟们!你们跟着我于飞北疆苦战,比这凶险万分的情况都碰到过,可还信我?」
众军士精神一震,大声回道:「信!」
于飞命令道:「兵贵神速。大家用衣服包裹住双手,尽量防止划破皮肤中毒。古晶断后,我必定为大家闯出一条路来!」说完,带好乌金剑,催马飞身向前。
汗血宝马似有灵性,飞奔至一处山崖峭壁下,那里因为难以立足,没有敌兵。
于飞下马,在那峭壁之上运气内力,步步稳健,每走一步就用乌金剑划下一个小窝儿,竟要是在峭壁上硬生生开出一条路来。
他的军士们也快步跟上。
百越王看石头是砸不过去了,命人放箭。
于飞身在峭壁,还要给大家开路,是极好的箭靶,凶多吉少。
悬崖处顿时无比凶险。
我在悬崖顶上一声清啸:「放箭的话,谁比的过我!」
身旁是蒙着面的锦衣,弯弓搭箭,一弓三箭,正中百越王心口。
我心里暗自惊叹,锦衣这一手已在我之上,可见在修罗厂,也是不断苦练。
我卷起几条长藤飞速滑下,长鞭舞动,所到之处,箭雨都失了准头。
锦衣身后众多人影晃动,箭雨如飞,兵士们大喊:「这会儿我们占了地利,杀下去吧!」
百越军远远看到我们人多,百越王又重伤,军心大乱。
于飞趁机带着兵士抓住长藤踩着剑印爬上,跟我们会和一处。
银鞭黑剑带了无数恨意,旋风般的卷了下来,正是雨夜凤飞的招式。所到之处,百越兵士身首异处。
那一战真是惨烈。
百越族三千藤甲兵全军覆没。
而于飞带的士兵,十成里死了三成,多是毒发身亡。
于飞对着山下的尸体,久久不语。
我在他旁边陪着。
半响之后,他说:「我不怕死,我只怕害死了将士们。他们本来还以为,可以在西京安家了。我太大意了,害死了他们。还好你来了,还好有你。」他紧紧地抱着我,像是要把我揉到他身体里去。
我知道他心里悲苦,也回抱住他:「不怪你,你的消息不全。这毒,实在是太过惨烈。」
蒙面的锦衣已经一早不见了。
又过了半个月,锦衣带着三万大军赶到,收复于飞残部,依据那张地图,四处围堵,放火烧山。
大火整整烧了一个月。
百越族王子无奈,带着老弱病残出山归降。
百越族巫师说,这种毒药,是他们新炼出来的剧毒,只有用通灵宝玉护住心脉,在毒气攻心之前,服用天山雪莲才可解毒。
但百越距离天山几千里,天山雪莲又不易得,所以百越人自己,也不敢轻易碰触毒药。
这次投掷毒石的士兵,全是之前掳去的汉族男子。
百越王起先仗着毒药,掳去汉族青年男女,是眼红汉人生活远比他们舒适,想要抓些奴隶过去给自己享乐。
后来当地官员前来交涉时不小心中毒,鱼死网破,他再想俯首称臣,也不可能了。
经此一战,百越归降,锦衣功不可没。
回京时,锦衣带回了百越质子。
新皇龙颜大悦,下令原西京军取其精锐编入禁军,其余自愿从军者编入北疆,不愿者厚赏,遣散回乡。但对将领们的选拔,他别出心裁,做了一个比武擂台,三场定输赢。
选拔名单上有数十人,例如北边主将戴饶的两个儿子戴晓、戴旭,西边主将的副手成宇、陈化,东边的欧阳楠,司徒牧,还有八王府的于飞和我,禁军副统领锦衣等等。
第一场比阵法,第二场比武功,第三场殿前问道。
阵法比试完毕,仍有二十人可参加比武。
广场上搭了擂台和看台。
第二场只会胜出三人,将由新皇亲自问道,皆有封赏,武状元会封为二品骠骑将军。
这是锦衣的机会,简直是给他量身定做。之后他如果想娶哪个官家小姐,一定是心想事成。锦衣会得扬眉吐气。
而我,也该想想我的将来了。
擂台比武可以观看,台下比戏园子里的人都多。
比武第二日,于飞对戴晓,数招后乌金剑直指胸前,戴晓认输。
第三日,我对阵欧阳楠,长鞭将欧阳楠扫下擂台。
第五日,锦衣对阵陈化,双剑扫过陈化头顶,陈化发簪被削,自动认输。
到了第八天,是我和于飞对阵。
王府双璧驰名已久,台下的人里三层外三层,把擂台围了个结实。
我仍然是一身白衣,笑嘻嘻双手抱拳:「于大哥,我们还没有好好比过一场呢。」
于飞说:「跟枫弟比试,自然必尽全力。」
百越归来,他官复原职,倒是新皇给大家做的一个表率。
比试了一会儿,不分胜负,我突然说道:「不如我们合练一场雨夜凤飞,也给台下观众们开开眼界。」
于飞说:「好。」
自打百越回来以后,不论我说什么,他都说好。
我们俩人在台上一鞭一剑,舞了个人影重重,密不透风。
古晶在百越失去了一只手臂,用仅存的那只手,冲我们泼了一杯酒过去。
等我们停下来的时候,酒滴都挂在擂台边上,俩人身上一滴酒也无。
台下看客们叫好声此起彼伏。
于飞也打得兴起,大喊一声:「痛快!」
好似把百越的憋屈也发泄出来了。
我笑眯眯说:「于大哥,这样打没意思。不如我们交换一下,你用我的鞭子,我用你的剑,说不定好分个胜负出来。」
于飞点点头,交换了兵器,他现在什么都依我。银鞭在手,一抖,又一抖,他灌了内力进去,那软鞭竟刚硬挺直,如长剑一般。
我拿了他的乌金剑,舞了个剑花,剑在我手中像柳枝一样随风摇摆。
我是特意要让大家记住这一场比武。
我们俩这一打,少说也有三五百个回合,看客的茶都添了两壶。
这边于飞一鞭刺去,我身形略缓,于飞收势不及,鞭子在我左臂上划了一道小口子。
「于大哥,是我输啦。」我输了也一样笑嘻嘻。
白衣上渗出一道血迹,先是红色,又变成黑色。我脸色变了,吐出一口血来,也是黑色。
于飞大惊失色,上前一步,撕开我左臂上的衣服,看到伤口沿血脉向上,已变成一道黑线,爬过了肩头,看样子已快到心脉。
于飞双目圆睁,向着四周大声问道:「鞭上有毒!谁,是谁?这是百越毒!」
又问:「谁有宝玉,快拿来护心!」他扶着我身体的手臂,已经抖得不成样子。
他忽然低下头去,在伤口之处开始,一口一口的往外吸毒血。
于飞吐出来的血,也是黑色。他连嘴唇都黑了,疯了一般,吸个不停。
我的声音已经很虚弱:「于大哥,不妨事。我心口有你送的古玉,还可以撑得一时。」
于飞闻言,抬头说道:「各位,事不宜迟,百越王说过,天山雪莲可解奇毒。我带枫弟去找天山雪莲了。」一手抱起我,一手拿起乌金剑,跨上他的汗血宝马,竟也是不管不顾的要出京城。
远远地,我把食指和拇指放在心口,冲锦衣比了个棒棒糖。
他竟然一脸漠不关心的样子。
这家伙,怎么就这么确定我没事?
我现在有些后悔,是不是我做的所有事,都瞒不过他。
汉血宝马一骑绝尘,把新皇的比武大会远远地丢在了后面。这才是彻彻底底的擅离职守。我在于飞怀里,翻了个白眼。
后面有人喊叫,好像是古晶想来追我们。
可汗血宝马实在太快。
再说了,我也不想让他追上。
古晶就算再忠心,我也不缺他这个搅局的。
那年比武,最终是锦衣、戴旭、司徒牧获胜。锦衣理所应当得了状元,封了骠骑将军。当然也顺理成章认祖归宗。
八王经此变故,折损左膀右臂,心灰意冷,上书退隐。新皇恩准,但对于我比武期间身中百越毒一事震怒,命锦衣彻查。
百越质子只是一名八岁幼儿,娇生惯养,受刑时惨叫连连。一名百越家奴招供,是自己为报仇下的毒,与质子无关。言罢咬舌自尽。如何下毒,还有多少余毒在手,都没有招供。
此事之后,百越质子虽蒙皇昭放回府中,却受了惊吓,成天疯疯癫癫。
一日夜黑风高,百越质子府突发大火,临街众人惧怕百越毒,都不敢上前营救。整个府邸烧的干干静静。
传言是百越质子失手打翻了灯盏,真相如何,却未可知。
我不得不佩服他,果然好手段。这一来百越毒的事情,彻底死无对证。
再后来,锦衣竟是封妻荫子,娶了八王的独生女儿九歌,那个最爱英雄的九歌。
至于我呢?
于飞带着我,在西京城外,骑着汗血宝马飞奔。
我说:「这么赶路,我可要颠散了。你知道的,我不太会骑马。」
于飞脸上的表情像是哭又像是笑,安慰我说:「你先忍一忍,汗血宝马脚程快,三天就可以到天山,一定来得及救你。」
我问他:「你身上没有宝玉,刚才为我吸毒,就不担心自己也中毒吗?再如果,我有些事情骗了你,你能不能原谅我。」
他说:「我这条命,本就是在百越你救下来的,还给你也不亏。不管你以前骗了我什么,哪怕以后骗我,我都不会放在心上。你好好的活过来就好。」
我叹了一口气,继续问:「于大哥,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?像是香风阁里面的婉儿姑娘,听说很漂亮,是不是?」
他看我的样子,像是觉得我中毒过深,已经糊涂了,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:「我……我不要大概什么女子,我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。」
我在他怀里伸了个懒腰,做了个鬼脸:「于大哥,我真的骗了你,我没有中毒。我还有一个事情也骗了你,骗了很久很久,却不知道你能不能原谅我。」
他一愣,低头看我认真得不像说假话:「你真的没有中毒?真的没有?」一双手握紧了我的手腕,不敢松开,仿佛一松手,我就不见了。
「真的没有,鞭子本来就是我的,我事先做了手脚。那些黑线,只不过是颜料。用烈酒好好洗一洗,就散了。于大哥,我们不去天山了,去别处吧,这个谎太大,要说出来,须得改头换面,免得给别人认出来了,以后再也不能回西京。可惜连累了你,将军也不能做了。」我还有点担心,只怕他还真的想要做将军。
「你没事就好。现在边疆已经安稳,我那个将军,不做也罢。是你要天下太平,所以,我才去打仗。」他不放心,摸了摸我的脉搏,确认已经正常了。我看他脸上大悲到大喜,忍不住,竟是热泪盈眶。
我伸出手来,给他擦眼睛。我一手的黑血,擦得他脸上也乌黑一片。
我的下一句话,让他差点从马上掉下来:「于大哥,我们去隐居吧,我要给你当媳妇儿!」
我看他脸上是一幅生无可恋的表情。
他说:「你真的没事吗?别说胡话。只要你能好好活过来,就是我给你当媳妇儿也可以。」
「于大哥,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?」我见目的达到,不好逼他太狠,也不好直接脱衣服亮身分,只好换了个话题。
「我记得。」
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,是在华山脚下的华山客栈。
当时他正看着墙上一副李白的狂草《侠客行》出神,我在他身后,将此诗从头到尾吟出,声色清亮,干净利落。
看他回头,我问他:「这位兄台,也对诗感兴趣?」
于飞那时粗布便服,手中只黑黝黝一柄长剑,也还个礼:「诗我不太懂。只是素闻华山天下险,想要游历一番。」
我说:「在下叶枫,多少有些功夫,敢问兄台,可愿与我比试登山?」
「在下于飞,不妨一试。」
于是我跟他约定,一同上山,自北峰、东峰、南峰、西峰的顺序,以西峰为终点。
自古华山一条路。开始时,于飞显见得留了后手,大概只使出六分功力,我不远不近跟着。到了北峰顶,我几个起落就到了前面。
于飞紧跟在后。
前面的路陡坡向下,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鹞子翻身。
突然,我脚下一滑,向山下坠去。
于飞赶忙抢前几步,双脚倒钩住山边铁链,右手乌金剑插入石缝,向前一个探身,左手抓住我的手臂。
我整个身体斜挂在山崖上,轻飘飘的,没有一点重量,脚下却稳得很,只发间绸带随着山风飘荡,问道:「你抓我干什么?你不抓我,让我摔下去,你不就赢了?」
于飞不善言辞,回答说:「我不抓你,怕你受伤。」
「哈哈哈哈,你这么好心,那我可真要出全力了!」我伸出另一只手,直点于飞的三里穴。于飞猝不及防,左手松开。
我转身冲下山崖,衣袂飘飘,身后一条银鞭卷在铁链上,铁链承力,飞出星点火花。
借软鞭的力道做阻力,所以我向下疾驰,也不会受伤。我想,这时候我在他眼中,一定是极美。
虽然我这次来华山,确实是为八王招募勇士,但,我没想到,他会对我这么好。
也许也不一定是对我好,只是艺高人胆大。可是,自我八岁以后,已经很久没有人对我这么好了。
我回头望去,看他站定,快速地向下走去,每一步走开,石面上就被踩出一个小窝,真正的内力深厚。
只不过他一定会输。
一个时辰后,于飞才到西峰,而我躺在峰顶光秃秃一块大石头上,舒舒服服摇着一把折扇。我见了他,一个鱼跃起来:「你输了啊。」
「输就输了,又没什么彩头。」于飞漫不经心地说。
「说的也是。我有意交你这个朋友,不知你是愿意呢还是愿意呢?」我只给了一个选项。
我看着他嘴角翘起来,微微笑:「我可以不愿意吗?」
「不可以。我是八王义子叶枫。八王现在命我寻访各路英雄,兄台少年英雄,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,可愿跟我一同报效国家?」我义正言辞地冲他说完这一番话,突然又眨眨眼:「顺带告诉你,俸禄很是丰厚,一定划得来。」
「那我又是只能愿意了?」
我欺身过去,在他耳边轻声说道:「顺带告诉你个秘密,我可不是第一次来华山。昨天我来过这里,见有一根长藤,爬上来可省一炷香的时间。只是当时天色已晚。回去在客栈碰到你,看你是有功夫的,跟你打个赌。但终究这次胜你不武。」
我看到他的耳根微微地红了,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小步,才跟我说:「那还是多谢告知。」
何止耳根,整个脸发红。这人真爱害羞。
他大概也在回想那时候的情景。他柔声对我说道:「我不大会说话。但是第一次见你,我就怕你受伤。我本来就想从军,但是,你说想要天下太平,我就好像打仗起来,更加不怕死。」
他紧紧地抱着我:「现在你只要好起来就行。」
我轻轻地敲了敲马鞍,马鞍发出了悦耳的声音:「于大哥,你觉得这个声音好不好听?」
「好听。」他不假思索地说道。
「当然好听了,是金子做的。」我如愿看到他目瞪口呆。
「马鞍上的褡裢里,也全都是金子。」我随手拿出一块来给他看。他整个人已经傻掉了:「这些,还有假装中毒,都是你计划好的?为什么?」
「我们不去天山了,我们去扬州,」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,如愿地看到他耳根红了:「我偷学了老杨的羊肉炉,我们去那里,开家羊肉店怎样?」
「好。」他当即拨转马头。
「腕儿姑娘没有你漂亮。」他在马上说。
哼,我就说嘛,哪有男人不偷看腕儿姑娘的呢?
「你要是姑娘就好了。不过这样也没关系,虽然……你说的那个事儿,我以前没想过,不过,如果是你……我可以努力。」于飞脸上出现了悲壮的神色,他可能想起了要给我当媳妇儿的那句话。
好吧,这个木头,果然是彻彻底底的不开窍。
我只好把他的手带进我的怀里,让他摸那块古玉,和古玉旁边的软玉温香。
我看到他瞪大了眼睛,不可置信的样子。
然后他抱住了我,吻我,先是脸,后是唇,弄得我们俩满脸都是黑乎乎的「百越毒」。
天下太平,我们哪里去不得?
何况是一个扬州。
于飞吻起来是这么甜丝丝的味道,我不禁一探再探。
再这样下去,我只怕到不了扬州,就已经成了他的媳妇儿了。
多年后,古晶路过扬州,听说有一个卖羊肉炉的饭馆生意很好。
但是他想进门的时候,却被一个凶巴巴的小姑娘,和一个憨呼呼的小弟弟拦住了。
小姑娘武艺不错,浓眉大眼,看起来还有点眼熟。
古晶让着她,也不好真正动手,被小姑娘得意洋洋地打服了。再三承诺不会进店吃饭之后,小姑娘说:「算你识相。我爹出去还没回来,我娘说了,以后你要是不想挨打的话,就不要再来扬州。」
末了,扔给他一个袋子,打开一看,是一幅画像。
画中的两个人更眼熟,但是其中一个身着女装。
古晶还想细问,憨呼呼的弟弟丢过来另一个沉甸甸的袋子,直接砸在了他的脸上。
袋子里是很多金子和一张字条:「我们过得很好,你有多远就可以走多远,不要再来搅局了!」
(完)